遼寧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一級巡視員尹國輝涉嫌貪污罪、受賄罪一案,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日前,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尹國輝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朝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尹國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侵吞、套取公共財物,數額巨大,依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;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他人在企業經營、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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